各有關企業(yè):
根據海南省醫(y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第五批藥品集中采購、“八省二區(qū)”省際聯(lián)盟藥品集中采購和重慶聯(lián)盟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請已在我省平臺掛網的第五批國家集采未中選品種(附件1),按照“全國掛網最低價,且不高于上海第五批國家集采非中選品種議價紅線價格”進行調價。
調價具體流程見海南省醫(yī)藥集中采購服務平臺網站“首頁-服務大廳-[生產企業(yè)]海南省藥品耗材招采子系統(tǒng)-生產企業(yè)掛網狀態(tài)以及價格調整”。調價原因里面必須注明“第五批國家集采未中選品種調價”,并提交全國最低價的承諾函(自擬)和《第五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海南未中選品種自主報價表》(附件2),目前未有“議價紅線價格”的,按上述方式調價后,如后期產生“議價紅線價格”,在海南平臺的掛網價格需按不得高于“議價紅線價格”進行價格聯(lián)動。掛網價格已是全國最低價的品種也需要進行調價申報。
申報截止日期為2021年10月9日下午5點。屆時未按要求調價的,我中心將按規(guī)定予以暫停交易。在我省掛網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超過三家的(不含原研藥和參比制劑),對其他未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進行撤網(具體名單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
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