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級部署,根據(jù)《浙江省提升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功能推進醫(yī)保藥品支付標準全覆蓋改革方案》(浙醫(yī)保發(fā)〔2020〕14號)精神,經企業(yè)申報、梳理等程序,現(xiàn)將企業(yè)申請掛網采購的參比制劑(原研藥)產品信息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反映問題的方式:在公示期內,單位和個人均可以書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建議署本人真實姓名,并注明聯(lián)系方式。
二、要求:反映問題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無中生有和誣告。
三、公示時間:從2021年5月14日至5月20日止。
四、聯(lián)系方式:0571-86401737;地址:杭州市拱墅區(qū)東新路江南巷2號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附件:
參比制劑(原研藥)產品掛網申請初步梳理結果表.xls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