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陽光采購動態(tài)準入原則,平臺將對截止至2020年11月10日申請掛網產品的基本信息進行公示,啟動產品掛網入庫流程。公示期間未收到有效質疑的產品信息將完成入庫,供醫(yī)療機構遴選采購;受到有效質疑的產品信息,企業(yè)需及時進行澄清,待澄清完成后方可完成入庫。
一、公示時間:
2020年11月11日至16日
二、公示內容:
2020年11月10日前企業(yè)已確認的新申報產品的基本信息;
三、質疑方式:
企業(yè)可通過數字證書登錄“北京市藥品陽光采購平臺”查看公示信息,如需質疑可參照《藥品陽光采購企業(yè)、產品及價格信息公示質疑操作手冊》進行操作。
四、其他相關要求請參照2019年4月10日掛網《關于申請掛網產品入庫的提醒》中的“特別說明”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