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浙江省藥品采購平臺暫停交易產品恢復在線交易資格工作辦法(試行)》,按上級部署,我中心對第三次梳理后至2018年12月31日前企業(yè)申請恢復在線交易的產品進行了梳理和評估?,F(xiàn)將擬恢復在線交易的產品予以公示(詳見附件1),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反映問題的方式
在公示期內,單位和個人均可以書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建議署本人真實姓名,并注明聯(lián)系方式。
二、要求
反映問題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無中生有和誣告。
三、公示時間
從2019年2月14日至2月20日止(公示7天)。
四、其他事項
1.請相關投標人于公示期內遞交恢復在線交易產品的全國最低在線交易價格(詳見附件2)至我中心,全國最低在線交易價格為截止2019年2月13日(含)前以省為單位(可不包含廣東、福建、重慶和軍區(qū))集中采購且在線交易價格信息,含已產生中標結果待執(zhí)行產品。屬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第一批)低價藥產品的可不遞交。
2.公示結束后,將根據(jù)規(guī)定開展價格梳理和配送關系建立工作。
3.聯(lián)系方式:0571-86401737;地址:杭州市下城區(qū)東新路江南巷2號(下城區(qū)健康服務產業(yè)園三號樓)。
附件:1.
擬恢復在線交易的產品.pdf
2.
價格申報表.doc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