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八部門關于印發(fā)廣州醫(yī)療機構藥品集團采購試行辦法的通知》(穗人社規(guī)字〔2018〕9號)相關規(guī)定和廣州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安排,經企業(yè)申報、公示等程序,現(xiàn)將部分經公示無異議、符合當期采購周期內新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藥品標準的產品掛網,醫(yī)療機構通過廣州藥品集團采購平臺直接采購。申報2018年度第四批當期采購周期內新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藥品中2020年4月17日后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產品及國家藥品集中采購同通用名劑型的產品另行掛網。
請登錄廣州藥品集團采購平臺進入“分類采購”子系統(tǒng)“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塊查看掛網的藥品信息。
特此通知。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