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yè):
按照藥品集中采購日常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企業(yè)申報的相關信息材料,現將相關情況予以公示。具體如下:
一、公示時間
公示期7天,自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
二、質疑方式
對公示內容(詳見附件)有異議的,請于2021年1月20日16:00前,由被授權人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將書面質疑(或投訴)材料和其它佐證材料,加蓋公章后一并遞交至我中心藥品采購處。
三、聯系地址
長春市南關區(qū)人民大街9999號,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7樓725室。
附件:2021日常信息更新匯總表(第一批).xlsx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