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yè):
根據省醫(yī)保局要求,為做好本省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海南未中選品種降價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價藥品范圍:全國藥品集中采購(GY-YD2020-1)中選品種表(海南地區(qū)供應藥品)所涉及的55種藥品,同通用名(含劑型)、同規(guī)格的已掛網未中選品種(附件1)。
二、降價規(guī)則:
(1)應按全國最低價(鼓勵企業(yè)聯(lián)動集采中標價)申請下調我省掛網價格,并提交所報價格為全國最低價的承諾函;掛網價格已是全國最低價的品種也需要進行申報,并提交全國最低價的承諾函。
(2)海南中選品種,同廠家在平臺有同通用名其他規(guī)格和包裝掛網的,須依據中選價格按差比價計算申報降價。
(3)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超過三家的,對同通用名(含劑型)、同規(guī)格的其他未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進行撤網(具體名單另行通知)。
三、申報注意事項:
(1)申報時間: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17:00;
(2)申報方式:在海南省醫(yī)藥集中采購服務平臺網站“首頁-辦事指南-受理系統(tǒng)”進行網上申報;
(3)申報流程:見海南省醫(yī)藥集中采購服務平臺網站“首頁-辦事指南-藥品信息變更操作指南-產品調價”,上傳全國最低價的承諾函(自擬)和《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海南未中選品種自主報價表》(附件2),送審受理類型選擇“第三批集采未中選”。
(4)有關企業(yè)要按照誠實守信原則,確保申報事項真實準確。申報信息將予以公示,受理相關投訴,并將情況反饋省醫(yī)保局進行調查核實。對于投訴舉報查實的,將該企業(yè)納入海南省醫(yī)藥購銷誠信不良記錄,并取消其參與海南省藥品集中采購資格。
(5)對于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規(guī)定自主申報降價的,將取消該產品在平臺的掛網采購。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海南未中選品種表
2、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海南未中選品種自主報價表
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