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常態(tài)化開展藥品掛網申報的通知》(湘醫(yī)保函〔2025〕31號)和《湖南省醫(yī)藥集中采購平臺藥品掛網和采購規(guī)范》(詳見湘醫(yī)保發(fā)〔2025〕51號文件)要求,各相關企業(yè)于2026年3月1日至10日在湖南省醫(yī)藥集中采購平臺(即“湖南省醫(yī)療保障信息平臺招采管理系統(tǒng)”)完成了藥品掛網申報工作,現將產品申報信息分類公示,并對后期工作進行明確如下。
????一、價格公示藥品。本次新申報化學藥(含生物類似藥)(藥品清單詳見附件1)和中成藥(藥品清單詳見附件2)按不高于限價確認后掛網;若企業(yè)申報價格高于限價,在確認環(huán)節(jié)可將申報價格調整至不高于限價。
????二、不符合申報條件藥品。個別藥品(藥品清單詳見附件3)撤銷掛網時間不足兩年,不符合我省掛網申報條件,本次不予受理。
????三、其他藥品。根據價格治理相關要求,個別藥品(藥品清單詳見附件4)的申報價格與已掛網同類藥品價格相差較大,請按附件5內容填報《藥品成本和價格構成情況表》,并授權我局公示(委托書樣本見附件6,公示時對主要輔料名稱、包裝材料名稱予以保密)。相關企業(yè)應于3月20日17時前登錄招采管理系統(tǒng),通過“申投訴管理”模塊選擇“聯動掛網”項目進行申訴,并上傳加蓋公章的附件5、6(多個文件請合并成一個PDF文檔上傳),后期按申訴處理意見予以處置。
????四、申報掛網藥品的基藥屬性按《國家基本藥物2018年版》核定公示。
????五、藥品價格信息來源于掛網藥品價格一覽表,取值時間為申報前一月的最后一天,取值標準為該醫(yī)保編碼價格形成方式為“5”的全國最低三省價格。
????價格確認流程:相關藥品生產/代理企業(yè)可進入招采管理系統(tǒng)的【藥品招標管理】-【價格聯動管理】模塊的【西藥中成藥】頁簽,在【待確認】頁簽下找到相應產品,點【編輯】進入詳情,填報不高于最小包裝掛網限價的最小包裝掛網申報價格,最后點【保存并提交】按鈕完成確認,確認后各相關企業(yè)應于1個月內完成配送關系建立,以供醫(yī)療機構采購。
????公示期為202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17時。如有異議,請于3月20日17時前將加蓋單位公章的申投訴和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通過湖南省醫(yī)藥集中采購平臺申投訴模塊遞交,未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申投訴或公示期后的申訴視為無效申投訴,不予受理。公示結束后無異議的產品,按確認的價格掛網;對涉及申投訴產品按申投訴處理意見處置。
湖南省醫(yī)療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